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参照广东省民政厅做法以及审计工作制度要求,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1年惠州市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1年8月-9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和方式 委托惠州康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惠州市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实施2021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有关汇报,收集相关资料、查阅管理制度等资料,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社会组织22家。 四、抽查审计内容 对22家社会组织自2016年以来获得的市级扶持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的审验;检查其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对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既往。 五、抽查审计重点 1.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工作情况。2020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法人治理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按章程制度规定的换届情况;检查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检查是否有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任职的情况。 4.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社会组织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检查社会组织是否设立资金管理责任人;检查社会组织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检查社会组织接受捐赠和使用捐赠是否进行信息公开。 5.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以上内容,按照业务工作要求,结合三类社会组织实际开展抽查审计。 六、其他事项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的举措之一,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惠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王定龙0752-2107699 惠州康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黄 怡13437777410 惠州市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胡泽龙13802870680
附件:2021年惠州市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惠州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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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 |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惠州市惠社评估咨询中心 |
2 |
惠州市微笑爱心扶老助学会 |
3 |
惠州市心连心公益协会 |
4 |
惠州市曙光公益协会 |
5 |
惠州市惠风法律公益服务社 |
6 |
惠东县蓝天志愿者协会 |
7 |
惠州市护苗特殊儿童训练中心 |
8 |
惠州市星望心智障碍者家长互助会 |
9 |
惠州市广告协会 |
10 |
惠州市掌上公益服务中心 |
11 |
惠州市好小子机器人研究中心 |
12 |
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 |
13 |
惠州市惠城区圆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14 |
惠州市星星家园互助中心 |
15 |
惠州市惠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16 |
惠州仲恺高新区家友社会服务中心 |
17 |
惠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18 |
惠州市致和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
19 |
惠州市公民伙伴社工服务中心 |
20 |
惠州市惠城区国防教育学会 |
21 |
惠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
22 |
惠州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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